2009年6月20日 星期六

為什麼要去服務?

讀了ㄧ天書,回來之後,看到老師分享對於服務的心得,於是有感而發,寫了這篇文章。

高中的時候,偶爾會去幫忙創世基金會募集發票,當時的想法是,反正又沒有事情做,找些事情來做也不錯,又可以交到新朋友。上了大學之後,加入系學會,除了服務系上同學之外,我們也會去募集發票,或幫原住民賣水蜜桃。

其中我印象最深刻的是,我去幫忙別的社團,他們有個"海角柿號"的活動,是由學校同學購買柿子,去分送給孤兒院的院童。我幫忙運送去孤兒院,到了那裡,院長很熱情的出來迎接我們,我們也聊了許多,場面很歡樂。突然,我朋友説:"可以請小朋友寫感謝狀給那些購買柿子的同學嗎??,這是教官要求的。 ",聽到這句話,院長非常不高興,立刻翻臉,叫我們把東西都帶走,我們極力解釋,還是無法獲得諒解,於是我們就退出來廣場,這時有個阿姨過來跟我們解釋,院長生氣的理由。院長覺得,我們送柿子去給他們,他們當然很開心,但是感謝狀應該是他們自己覺得需要給我們個回應而寫,不是我們去要求他們,這樣讓他們很受傷,感覺好像他們很沒有禮貌,還要人家來告訴他們怎麼做。我們都覺得院長說的很有道理,當初教官委託我們這件事,我們沒有仔細去思考,可能會帶來的影響,於是我們再次向院長道歉,也獲得院長的原諒。

這件事讓我思考了許多問題,幫助別人、服務別人,真的是不希望回報的嗎? 或者只是想證明自己優於別人呢? 如果我們的出發點就是想壓過別人,那我們已經離"服務"越來越遠了,如果我們用對等的心態,去看待自己,去看待別人,就能創造出最大的價值,其實ㄧ個笑容,一個感謝,對我們來說就是最大的快樂,最豐渥的回報了。

3 則留言:

  1. 有個朋友,因為小孩出生後重度身心障礙,從來不會笑,不會講話,也不會用眼神看人,現在她已經20多歲了,這位媽媽還是繼續默默付出,而且化小愛為大愛,全職擔任一個基金會秘書長。

    生命是一體的,分出你我只是幻象。真正付出是無需條件的,即使要求ㄧ個笑容,一個感謝作為回報,都是條件交換,悖離付出初衷。

    一切有為法,如夢幻泡影
    如露亦如電,應作如是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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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謝謝老師的提醒,我還有許多要學習的地方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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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週遭很少看到像你熱心服務的大學生,我們以你為榮,你獲獎實至名歸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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